矿产开采合同范本
矿产开采合同范本 第一篇
山主人: 下面内容简称甲方
开采承包人: 下面内容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一块地租赁给乙方开采使用,该矿山座落在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该地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______________交界,时刻从二零xx年一一月二六日起至二零xx年一二月二八日止。承包期为壹拾壹年,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承包期间,乙方可以随意使用。其它人无权干涉。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来干涉乙方正常开采经营,如果造成乙方停产或吵架与严重恶果,甲方负责赔偿,必须以租金的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赁山价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期间,开采的`矿产资源归乙方所有,开采的矿山权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任意使用及所有开采权、使用权,全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矿产开采合同范本 第二篇
发包方:(下面内容简称甲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遵照《_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将自有产权的《XX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矿山开采施工的劳务发包给乙方的相关事项,在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下面内容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爆破、破碎、装车、转运的劳务
四、工程量:约一七零万立方米
二、工程开采施工劳务承包方式:
一、乙方负责甲方位于陕西省汉中市XX县XX镇古园村四方山XX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项目的爆破、破碎、装车、现场转运施劳务职业的实施。
二、乙方包工包料、自主管理、对劳务费用自负盈亏。
三、工程工期
一、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以爆破作业劳务总工程量完工为准)。
二、本矿山采矿施工劳务总工期为:。
四、采矿施工劳务计价:
(一)综合单价
一、土方:;
二、涉及爆破的石方:;矿石:二五元/立方米。注:涉及爆破的石方及矿石其均价不低于二五元/立方米。。以上综合单价不含税费。
(二)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
一、矿石的爆破开挖、破碎(八零一一零零cm以内)、装运(施工现场五零零m以内)。
二、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油料、火工材料及其它材料)、机械费。
三、所涉及的采矿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五、临设费用,从业人员保险费用。
六、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设施及费用(水电设施引至矿山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职业。
八、民族政策性油料费及税增加费用超出现价一零%以上部份由甲方承担。
(三)综合单价不包含的内容
一、土石方、矿石综合距离超出公里按当地现行定额增加调差。
二、爆破手续由甲方办理,施工经过中的’排土、排水、片石基层、泥结碎石层面、排水设施、进出施工区域便道另计(工程量、工价,以双方签证为准)。
三、因甲方住矿山手续、周边环境、当地政府及村民等方面缘故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四)土、石界定划分
一、本合同定义的土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能对其开挖作业的。
二、本合同定义的石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探矿作业的。
三、本合同定义的矿石: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开采施职业业的。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工程量确认
一、乙方产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方量后,即可向甲方报送相关《工程计量依据》,甲方在收到《工程计量依据》后,双方对其复测,且两日内予以确认。同时,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填报《计量支付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后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经乙方审定后作为当次基本结算依据(已经确定不再开挖作业的施工断面,甲方应及时组织双方对其予以确认,计量计价)。
二、最终采矿总造价,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土石方爆破、开挖、剥离、矿石开采工程总量乘以约定单价的总和为准。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
一、乙方在完成壹万立方米以上土石方后,预留壹万立方米作为安全生产、履约保证料。其余部份,每满壹万立方米甲方应及时审定计量依据,贰个职业日内实时支付工程劳务款(甲方审核计量依据不得超过两个职业日)。
二、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人:由王建和李文建两人签收工程款,由两人指定账户打款,如有单方领款,不予准允,否则由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六、矿石开采施工进度:
一、乙方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和采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劳务施工组织方案》和采矿总进度的年、季、月综合生产劳务进度规划。严格按照规范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组织劳务施工。
二、如因乙方无故造成连续上卫天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终止本协议。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在劳务施职业业经过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职业业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间工期适当顺延。
二、负责办理施工现场所需的相应证件、批件;协调周边作业环境、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新良好劳务施职业业环境。
三、如因甲方缘故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由甲方赔偿乙方机械台班、机上人工损失费。机械台班按每天元/台、转运的车辆元/辆,人工费按每人元/天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四、协助乙方油料供应,火工材料由甲方供应,以油料每吨人民币:汽油元、柴油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为现行基价,超出基价一零%以上部分由甲方补贴差价。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二人持证上岗,并具有与本采矿施职业业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机构和管理带制度。
二、服从甲方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度;严格按照甲方安全、质量和进度要求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应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职业业。做到安全生产、施工保护环境。
三、乙方必须确保本采矿施工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各项施工职业,如因乙方缘故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追究乙方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甲方强制违章要求施工,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四、在施工现场设立办公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五、所有现场施职业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规范作业。
六、认真做好与本采矿施工相关的作业进度规划、机械设备的调度和安排。自行承担盲目作业和使用机械设备造成的人员、机械设备的窝工、停工损失。
七、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职业。
八、乙方因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实行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一零、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规范施工,其采矿剥离比例超过一零:一,乙方需立即停工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双方确定后方能重新旋工,以此杜绝乱采滥挖现象。
一一、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支付乙方采矿(进度)款,按每口一零%向乙方偿付滞纳金,延期支付不得超过一零个职业口。超过一零个职业日乙方有权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将其开采的矿石自行销售抵扣工程款。
一二、施工经过中应特别注重施工区域周边(红线以外)的青苗(树木)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如因此造成青苗(树木)赔偿及纠纷、森林火灾等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指定植被清理职业,由甲方现场签证计量、计价。
一三、甲方因采矿施工需要,调用乙方机械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支持和配合,产生的费用按实际计算,在支付进度款时甲路线乙方支付所使用机械设备的计时或计件费用,双方签证为准。
一四、保证施工现场车辆的正常通行。
一五、签收甲方提交书面文件、资料,需要书面回复的,按规定及时进行回复。
一六、杜绝和控制与采矿项目无关的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持有弹药和管制刀具。凡出现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除民族公安等执法机关按法律法规予以追案外,甲方有权对乙方上述行为处以人民币壹至伍仟的罚款。罚款将在乙方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同意。
九、合同履约保证: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首次开工累计产量达到壹万立方米甲方暂不结算工程款,该款作为乙方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合同终止前最末两次支付工程款时,分批次等额全部退还乙方该履约保证金。同时,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将本合同所属的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一旦生效,应认真履行,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行为,违约路线履约方支付工程总价三%的违约金。
二、由于不可抗力(天然灾害、战争)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三、如因甲方缘故造成的停工、停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十一、其他约定:
一、本采矿项目实行甲方监管制全程对该项目行使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有权签发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乙方施工所用机械、设备应能满足该项目施工进度需要。
三、根据采矿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必须采用以上的挖掘机;双桥以上的载重汽车:
四、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情况,就乙方设备配置提出改进的要求,乙方应及时改进。
五、甲方工程师对违反相关安全规程的施职业业有权予以伍仟元下面内容罚款的处罚。《罚款通知单》直接报送甲方财务,罚款金额甲方工程进度款中划扣。
六、本合同编号仅指档案编号,与现场施工区、段无关。现场施工区、段以甲方现场指定指挥部指定区、段为准。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附件予以确认。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实施,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产开采合同范本 第三篇
本着诚恳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规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一)合作方式
矿井安全生产总承包。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煤矿矿井二水平首采面二四零二自开采之日至职业面回采完毕,包括搬家倒面一次(综采设备由二四零二面搬至二四零五面)。
第三条 双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负责矿井生产的总体规划、部署及公司宏观管理和监督管理;协调内外部关系;原煤落地或进入筒仓后的储、装、运管理;原煤销售。
(二)乙方负责除甲方办公楼、食堂和其他施工单位范围之外的所有与矿井生产有关原煤生产、劳动组织、机电设备维护和保养、安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维护,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生产任务指标及考核办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二四零二职业面平均矸厚为米,按最大平均采高米计算,则煤厚为五米,走向长度为一三七四米,倾向长度为米,煤比重为吨/立方米,回采率按九六%计算,实际出煤量为一八五万吨,出矸二四万方。
综上所得,乙方原煤生产任务为一八五万吨。
(二)考核办法
以出产原煤煤质及出煤量为考核依据:
一、 煤质检验规则上每周一次,原煤采样分地面和井下各一次,煤质检验单双方认可签字,月末验收取当月平均值,以三四零零大卡为考核基准,每超出一零零大卡吨煤奖励一元,超出四零零大卡以上部分每超五零大卡吨煤再奖励一元;反之,每降低一零零大卡吨煤处罚元,降低超出四零零大卡部分每降低五零大卡吨煤再处罚一元。
二、 直到二四零二职业面回采结束,乙方原煤生产量要达到一八五万吨,如未达到,每少一吨倒扣三元,反之每超出一吨再追加奖励五元。
三、每月如未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每欠产一吨扣三元,超产不奖励。
(三)考核处罚从乙方当月承包计提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限期乙方在 一五日内以补齐。
(四)过二四零二职业面地质构造带,根据实际煤层揭露情况及影响范围不进行考核,如遇全岩或岩石部分超过三分之二,甲方根据实际数据减免二四零二面生产任务量,不另增加因过地质构造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乙方必须按民族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负责煤炭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职业,并接受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民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甲方和甲方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罚款。
(二)如乙方违反民族和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违章生产作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在矿井生产经过中发生的人身轻、重伤事故和单次二人(包括二人)下面内容死亡事故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发生单次在二人以上(不包括二人)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处理二人以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二人的部分,对事故处理费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除合同,甲方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及抵押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加赔偿的权利。
(四)乙方在矿井生产经过中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损失折合人民币一零零万元(壹佰万圆)以内的处理费用,各类行政罚款和各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完全是乙方造成的前提下,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的比例承担,否则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所雇佣员工的各种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按照员工人数全额参加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缴费凭证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一)煤质指标
一、乙方生产的原煤发热量要达到三四零零大卡,具体考核参见“第四条(二)考核办法”。
二、原煤生产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规格标准进行分割、分运、分堆、分放,严禁将岩石、杂物混入煤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严禁将冷却水、职业面积水进入煤流,如发现影响煤质,每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五零零零元(伍仟元)。
(二)设备完好率指标
一、乙方在矿井生产经过中,采掘设备完好率保持在九五%以上。
二、采掘设备完好率指标按月考核,完好率指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处罚人民币三万元(叁万元)。
三、回采作业标准要求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
第七条 承包价格及结算办法
(一)承包价格
生产承包综合单价 元/吨(详见后附乙方综采吨煤承包预算价格明细表)
(二)结算办法
一、每月按综合单价 元/吨进行月底结算,原煤产量按二四零二运输顺槽皮带安装的核子秤过煤量进行结算,乙方的月度结算款项可按结算单挂账,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法的正式发票。
二、结算款额甲方应于次月月底前总额下浮一零%后给乙方结算,二四零二面回采完毕后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决算,并结清余款,本合同终止。
(四)承包范围内其它事项
一、生产用水:水费甲方按实际用量来计量,水价执行东胜区统一价格,费用由乙方承担,中水除外。
二、设备检修:(一)机电设备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厚煤层按过煤量五零零万吨,未到机电设备大修周期而发生大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领用甲方现有备品备件需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有价格的按实际价格进行结算;若无价格的按集团公司的询价、定价程序执行,甲方按照备品备件询价结局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固定资产除外)(三)更换下的备品备件乙方必须及时维修达到完好情形并可以随时投入使用,否则承担相应费用。
三、职业面搬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矿井技术改造,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小型技术改造乙方承担,费用计入乙方承包单价。大型技术改造费用每次费用超过一零零万元的,技改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承担。通过技改使产量增加和成本降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产量或承包价格,实现双方互赢。
第八条 合作期间押证生产
(一)乙方在投标时,已提供了拟派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员工构成,
乙方一旦中标,甲方要按期承诺调查核实派进队伍的实际情况。并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实行质押相关证件原件后上岗。在本合同合作期间不允许随意更换。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更换的,需报甲方审核并备案,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随意更换人员的行为,并每人次处罚一万元人民币,责令其限期纠正。
(二)因地震、战争、地面特大洪水、民族政策停工影响、职业面接续、设备质量(经甲、乙方、设备厂家三方认定属实)等外围影响,使矿井无法正常组织生产,按实际影响时刻核减规划产量。六天到六零天之内,甲方承担乙方实际在岗人员生活补助费用每天每人四零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超出六零天甲方不再给予生活补助费用。
第九条 财产管理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移交,双技巧人代表在移交清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二)乙方对甲方移交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相关设计、技术资料包括地面管网体系的供电、供水、供暖和各种管线必须严加管理和维护,承担产生的费用,并建立明细账目。合同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达到民族规定的完好率指标(九五%),否则,完好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乙路线甲方赔偿一零万元。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相关设计、技术资料及乙方在生产经过中的相关资料必须完整齐备,如有缺失,每少一份,乙路线甲方赔偿一万元。
(三)乙方必须按规定对甲方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维护和保
养,严格执行甲方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四)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设备、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资产和资料,已具备年产三零零万吨矿井生产能力,故合同期内规则上不再新增设备、设施。如新增设备能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进步效益,或通过技改从而大幅度进步原煤产量的,确需新增设备、设施,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五)甲方每月对矿井职业面的机电设备、生产及办公福利设施的使用状况等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乙方要做好配合职业。
矿产开采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促进采石安全生产,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甲方将所有采石爆破工程、采掘装载、石料加工生产线等全部生产承包给乙方,为明确生产承包内容和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依照《_合同法》、《_质量法》、《_安全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规则协作、分工负责、诚恳信用的规则,并结合本采石场生产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内容:
_______采石场所有采石爆破工程、采掘装载、石料的加工生产线至成品等全部生产。
二、承包方式:
采用按月完成石料开采,加工至成品完成销售的产品计算薪酬,生产费用承包方式。具体由甲方下达生产指标,乙方负责保持保量按时完成,甲方按销售过磅的产量,计算薪酬支付给乙方。
一、质量指标:
乙方生产出来的产质量量要求不包含有泥土、云母石、不均匀石子,最高限度不超过五%的泥土(如产品超过五%的泥土影响质量难题)。甲方有权停止生产,由乙方负责清好盖山土及石头中的夹土,清到达标为止。
二、安全要求:
乙方要保证整个采石场的安全稳定生产,杜绝一切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负责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对采石场安全生产负责。所有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生产成品价格:
外卖未经存储加工的块石元/吨,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加工产品元/吨,再次加工的制砂元/吨。
四、计算方式:
销售过磅计算为准。
五、生产费用:
生产经过中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电费、油料费,用气费、生产设备维修费、爆破炸药费、生活用水用电费、生活费等等。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按月计算,结算日为当月的最终一天,甲方在每月一五号前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上月生产承包结算款。乙方开采资金成本中途可向甲方预支,在本月结算中扣除、甲方保证乙方正常运转开支。
七、承包时刻:
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将现有采石场提供给乙方开采,保证提供乙方充足的资源量。
二、将现有成套生机械、设备、场地提供给乙方生产管理使用。
①其中包括成套加工生产线两套,六九线、七五线。铲车两台等等(见报表);
②甲方现有三台新挖机:三一挖机二四五型二台,每台九七万元;OVO挖机二五零零型一台,每台一零二万元;合计人民币:二九六万元。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在进场前付九六万元给甲方,剩余二零零万元按每月七万元付给甲方,直到付清为止。还清款后,三台挖机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③甲方将现有龙工二二五型挖机加炮机一台,作价万元转让给乙方。
三、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协调职业必须包括盖山土用地的征用及租金,成品的转移及转移费用。成品在本场转移可以随时安排乙方执行,乙方无条件执行,不得延误,甲方保证提供乙方的正常开采和石场的加工生产环境。
四、甲方负责爆破作业所需爆炸物品的审批采购、贮存、发放、回收及相关的信息管理和人员工资。为乙方提供所需品种、规格和数量的爆炸物品,爆破物品费用由甲方垫付在承包款结算时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如果炸药超过二六零零零元/吨。其超出部份由甲方负责。爆炸物品的存放必须按照民族的法律法规操作,如_门查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有根据市场的产品需求向乙方下达安全生产职业任务,调整乙方生产作业时刻方式,安排加班,乙方无条件执行,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六、甲方负责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质的办理,有权要求乙方参与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床铺,乙方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生活开支。
八、合同到期时在同等的价格和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与甲方签订合同。如甲、乙双方不能续约,甲乙双方经过对堆场未销售成品石料、未破碎石料进行评估,甲方需一次性将剩余评估的承包款支付给乙方。另外乙方所有权的挖机、炮机等设备进行估价,在乙方认可的价格,由甲方承受并一次性付款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按甲方要求进行生产管理,乙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配置生产作业人员组织实施生产作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每月各项生产指标;
二、对采石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开采、加工、生产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配合甲方派相关的职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证。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从业资质的复印件备案,配合甲方有关审批、验收办理职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生产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按规定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健壮档案及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台帐,及时日消除设备故障和事故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三、严格遵守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爆破作业严格遵守分台阶式开采方案,作业台阶要符合当地安监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四、乙方有权要求生产承包方式的内容,按时支付乙方生产承包款,乙方也必须按时支付生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员工工资。
五、乙方负责甲方交付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按双方造表登记的机械设备,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和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确保甲方所有生产机械设备交付时正常并能正常安全运行。
六、乙方要提供开采及生产所需的作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严格遵守采石场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以甲方利益为重,听从甲方的职业安排,全力扩大开采,加大生产规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依照合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矿产开采合同范本 第五篇
抵押权人(贷款人): (下面内容简称甲方) 住 所:
身份证号: 电 话:
抵押人(借款人): (下面内容简称乙方)
住 所:
身份证号:
电 话:
为确保抵押人(乙方)与抵押权人(甲方)于xx年四月一一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面内容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与甲方依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财产
一、乙方以本合同附件上所列“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甲方设定抵押;
二、因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权利证书,导致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或登记机关的登记薄相关记载不一致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三、如果抵押财产价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二条 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 抵押财产登记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 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乙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乙方不因甲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减免担保责任;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及该第三人办理法律要求的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乙方仍按照本合同对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
一、乙方应妥善地对抵押财产进行占有、保管和维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财产,维持抵押财产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甲方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并可要求乙方将抵押财产权利凭证的正本交甲方保管;
二、乙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财产的,应当告知该第三方甲方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财产的完好、接受甲方对抵押财产的检查以及不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乙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抵押财产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因此遭到索赔而承担了责任,或为乙方垫付赔偿金,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第三方妨碍
一、如果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担保。
二、抵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甲方债权的抵押担保。乙方因上述缘故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七条 对乙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与、转让、出资、重复担保等。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处分抵押财产而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甲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二、本合同《抵押物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薄,均不表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格,其最终价格为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三、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处分经过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等)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优先处分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
六、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甲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缘故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八、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因过错遗失乙方交付的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者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后,甲方不及时返还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不依法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乙方有权采取下面内容措施:
一、要求甲方承担抵押财产权利证书的补办费用;
二、要求甲方限期返还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或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财产登记。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下面内容措施:
一、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三、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处分抵押财产;
五、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缘故导致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抵押财产价格减少,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或充分实现抵押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其他条款
一、费用的承担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处置、登记、评估、公证、维护、保养、拍卖、过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即使甲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
三、乙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债务人债务履行完毕后,签订《抵押登记注销协议书》,注销抵押物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 两 份。
第十五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领会。
二、乙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乙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乙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资产、债务、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署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四、乙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五、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抵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六、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甲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款、维修费用、民族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七、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与抵押财产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诚实合法、准确完整。乙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且自愿签署本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矿产开采合同范本 第六篇
转让方(下面内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受让方(下面内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转让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_矿产资源法》、《_合同法》和《_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xx]一四五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恳信用的规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转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转让采矿权许可证载明:
采矿权人:,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经济类型:,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km二,发证机关:,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转让采矿权属所有,该矿权无权属争议,其中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
第三条 转让采矿权位于,矿区坐标为:
拐点号x坐标y坐标
第四条 转让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情况(由转让双方说明):
一、 ;
二、 ;
三、 ;
四、其它 。
第二章 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权益实现
第五条甲方将 采矿权以方式于 年月日在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给乙方,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元)。(合作:甲方占%,乙方%;重组改制:甲方占%,乙方%;等等)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一.本合同签订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二.按下面内容时刻和金额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
⑶ ;
⑷其它。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账户名称:。
甲方账号: 。
第七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金额后,甲方应当按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根据下面内容约定继续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采矿权价款缴纳等义务:
一、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缴纳保证金、治理等义务;
二、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地质灾害治理等义务;
三、土地复垦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照已经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
四、采矿权价款共计矿权总价款为万元, 年已缴纳万元,剩余价款万元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交纳:年缴纳万元,年缴纳万元,年缴纳万元。
五、其它法定履行义务转让后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履行。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按下面内容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技巧)。
二.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技巧)。
第四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补充合同的形式确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订时刻:年月日
签订地点: 。
矿产开采合同范本 第七篇
甲方:
乙方: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规则,达成下面内容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在刚果民主共和国(金沙萨)取得加沙公司位于 省 地区编号为 矿区的采矿权,经乙方考察确认了资源的可尝试开发性,双方决定合伙开发此矿。
矿产名称:
所在地址:
矿权证编号:
有效期:
加沙公司全称:
加沙公司住址:
加沙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为合伙关系,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具体分工如下:
一、甲方负责该矿权证书有效期内、开采期间始终得到政府允许,即始终拥有矿权,并协调好外围关系,负责为本矿开采提供炸药。
二、双方各安排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合作采矿期间财务收支及账务处理,超过甲乙双方所有对加沙公司的经济往来等涉及经济利益事宜需双方同意方可执行。
三、首期规划开设一个井口,规划投资万元人民币,具体按双方合意投入资金。
四、双方内部按各自投入资金比例享有投资收益、分担风险。双方可用现有所需机械设备据实作价出资,也可现金出资。首期甲方负责缴纳安全保证金 万美元,计入甲方投资资金(股份)。
五、权益分配:加沙公司按采矿取得收益的三零%提成,剩余七零%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投资金额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比例。
六、矿区正常开采在当地所必须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共同负担(矿权资产维护税费除外)。
三、合作期限: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合作开采期限为五年,本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
可延长期限。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该矿区开采的有效证件的’一切资料诚实、有效。提供在当地正常开采上述矿产的一切合法手续。
二、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矿产开采的外围治安。
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团队,共同负责购买采矿所需的专业设备材料、生活物资等。
四、甲方负责矿区开采所涉事宜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职业,双方同意后费用共担。
五、为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有从中国内运至当地的设备及所有职业人员的相关出境合法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六、矿区正常开采在当地所必须缴纳的相关税、费手续由甲方办理。
七、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矿石对外销售职业,产品销售时甲乙双方代表在产品销售单据上签字确定价格、重量等。一方单独联系的收购方,谁销售谁负责收回全额货款,如有欠款销售方负责处理。
八、因不可抗力等缘故,导致双方合作无法持续,无法继续开采,双方对各自投入的资金等自负其责,退场等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五、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双方约定在中国双方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在 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附件:甲方取得加沙公司采矿权的法律文件(合同等)
甲方(手印):
地址:
签定时刻:
乙方(手印):地址: 签定时刻:
矿产开采合同范本 第八篇
抵押人(下面内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面内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大写)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月,月息 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甲方具有所有权并且没有被用于抵押、担保的物品。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唯一受益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格减少,甲方应在三零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由第三方直接将价款支付到乙方账户。价款清偿借款及各项费用后,由乙方将剩余价款支付给甲方,如有不足,甲方仍需承未清偿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第一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其中一个,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